我国对于强奸罪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所以,强奸罪的受害人只能是女性。男性无论年龄一律排除。
就是你爆菊的另外一个男人,只能算 伤害罪。
而且,人家警察和法官是专业的,不是随便说就倒打一耙的。
比如说你和这女人都不认识,把她拉到旁边的小树林就搞了,完事后你说人家自愿的,谁信啊?
又比如说你和这个女人很熟,在宾馆开了房间,舒舒服服快快乐乐的搞完了,女人说你强奸,这个警察就要调查一下了,最明显的是这女人身上有没有反抗造成的伤痕?有没有被绑缚或者下药的痕迹?也不是说广动动嘴就可以了。
不过,无论如何,强奸这事上法律是偏向女性的,毕竟在这事上女人是弱势一方,所以以后,哪怕你搞一个妓女,都脱光了,在你插入的前一秒,那女人不让你插了,你如果用强了,那就是强奸。剩下的是就看你关系硬不硬了。
[ 此帖被叽歪小狼在2014-08-02 20:16重新编辑 ]